早期國產布袋除塵器在電廠的應用情況
早在1982年,原水電部就在全國選了5個電廠進行布袋除塵器試驗,通過試驗得到了許多寶貴的經驗。1983年,原水電部環境保護辦公室組織了調查小組,對當時全國5臺布袋除塵器進行了調查。這5個試點的布袋除塵器均由國內企業自主設計,自行制造,濾袋材料的選取也立足于國內。當時國內火電機組容量大多較小,上述機組基本代表了當年的中等水平。
5臺布袋除塵器全都采用了玻璃纖維濾袋,主要原因一是玻璃纖維濾袋已在國內其他行業廣泛使用,且生產技術較為成熟;二是玻璃纖維濾袋價格較為便宜,可以降低除塵器的整體造價,使之能與電除塵器一比高下。
上述5個使用布袋除塵器的電廠中,淮南電廠問題最多。該廠的布袋除塵器投入運行后,除塵器漏風量大,設計煙氣量低于實際運行達到的煙氣量。鍋爐經常加油助燃且飛灰可燃物大于25%,反吹風量及風壓偏小,最長連續運行時間僅有10天。
云南巡檢司電廠的布袋除塵器運行最好,從1982年8月投運到1983年10月,累計運行7200小時,除塵效率穩定在99%以上,出口煙塵質量濃度47~63mg/m³,累計更換破袋33條,布袋破損率為3.01%。
1983年12月,原水電部環境保護辦公室在現場對云南巡檢司電廠1號布袋除塵器進行了鑒定。鑒定意見認為:該布袋除塵器經一年多的運行證明,在系統設計、參數選擇及施工質量等方面滿足鍋爐運行要求,除塵效率穩定在99%以上,符合環保要求。